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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结地笼网探寻捕捞的禁止法律
发布者:有结地笼网 发布时间:2018-11-20 14:49 浏览量:

  正是酷夏戏水季节,许多鱼塘已逐渐为渔民们做好充足的打捞准备。但是,随着现在打捞的人数日渐增加,许多非法渔民给渔业打捞构成了损失。为此,有结地笼网商家给我们指出了捕捞的法律规章制度,下面我们来浏览认知吧!
  进行渔业捕捞生产,除应持合法证件外,还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上关于作业类型、场所、时限、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的规定进行生产作业。禁止进行电鱼、炸鱼、毒鱼,禁止使用大口笼、滩边罟等禁用网具,禁止在禁渔区、禁渔期进行捕捞。
  违法责任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: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、场所、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,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并可以没收渔具,吊销捕捞许可证。
  使用电鱼作业的电流杀伤力很大,所到之处,不仅将大小水生生物电昏甚至电死,而且将已产下的鱼卵也全部破坏;被电流击过的鱼类,性腺发育会受到损害,基本丧失繁殖能力。因此,电鱼作业可谓是“杀鸡取卵、断子绝孙”的捕捞方式,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。
  违法责任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使用炸鱼、毒鱼、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,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,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渔具,吊销捕捞许可证;情节特别严重的,可以没收渔船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条规定: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捕捞水产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  从上文我们深刻了解到了渔业捕捞的相关法律知识,为了鱼儿不成为下一个“传说”,与地笼网厂家一同合理保护它们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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